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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信住房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辽宁分公司法律外包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 招标单位:建信住房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辽宁分公司
  • 招标预算:自主报价

建信住房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辽宁分公司法律外包服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的招标人为建信住房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辽宁分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并已落实,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受建信住房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辽宁分公司委托,对其建信住房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辽宁分公司法律外包服务(招标编号:LNZB-GJZ2025-0533-01/ CHLN250003/01/01)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建信住房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辽宁分公司法律顾问外包服务。

2.2招标范围: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经营管理和财务管理的需要,将会计核算和财务报告相关资料、税务管理、发票管理、项目对账、财务数据填报以及会计档案管理、审计业务相关财务和税务资料等工作外包给具有相应资质及能力的第三方机构,由其派驻专业团队提供服务。采购需求详见第五章。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投标人当前未处于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等重大行政处罚期内。

3.投标人当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税收违法黑名单;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5.投标人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建信住房和招标代理机构。

6.投标人与建信住房不存在利益冲突,不存在损害建信住房合法利益和声誉的情形,不存在针对建信住房的重大诚信问题。

7.投标人在资格审查时未处于建信住房辽宁分公司供应商禁用或退出期内。

8.投标人承诺在本项目招标过程中不存在下列情形,如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受到刑事处罚;

(2)重大并购或重组,影响正常生产经营;

(3)其他重大风险事项,影响正常采购合作。

9.投标人提供的服务或服务成果不存在任何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情形。如果第三方声称投标人向建信住房辽宁分公司提供的服务或服务成果侵犯其知识产权,并已就此对建信住房辽宁分公司或投标人提起(包括威胁提起或很可能提起)法律诉讼程序或知识产权行政执法程序(简称侵权诉讼),则投标人自知悉上述事项起将立即书面通知建信住房辽宁分公司,建信住房辽宁分公司有权采取相应措施,投标人将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10.投标主体要求: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对投标人财务状况的要求:供应商财务不得亏损、资产负债率不能高于100%、营业收入不得大幅下降。

12.对投标人案例业绩的要求:供应商具有与本项目类似相关案例。

3.2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委派律师须具备中国律师资格证书。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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