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京01破248号北京美尔目医院管理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法律顾问招募公告
北京美尔目医院管理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法律顾问招募公告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京一中院”)于2025年4月23日作出(2025)京01破申47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北京美尔目医院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尔目医管公司”或“债务人”)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5年5月15日作出(2025)京01破248号决定书,指定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为了快速推进美尔目医管公司破产清算工作,管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在北京一中院的监督和指导下,公开招募本案法律顾问。现将本次招募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美尔目医管公司于2016年09月13日成立,登记机关为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690万元,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65号13层1310室,法定代表人为周东。经营范围主要为医院管理(不含诊疗活动)和销售医疗器械。股东为北京光正眼科医院有限公司51%、叶青40.716%和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美尔目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8.284%。
二、法律顾问的工作要点
为管理人工作提供专业法律意见或建议,在管理人的授权下,参与以下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争议债权的处理;
2.参与资产处置工作,包括交易中的法律纠纷处理意见和交易文件起草等;
3.参与债务人财产追收等与破产案件相关的各类衍生诉讼。
三、报名条件
1.拟报名的法律顾问单位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律师事务所,近3年内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2.拟派驻的团队负责人或团队成员应具备担任大型破产重整/清算案件管理人的相关经验;
3.拟派驻的团队负责人或团队成员应具备丰富的诉讼经验;
4.至少配备3名执业律师亲自参与本项目,且可派驻1-2名人员到现场工作;
5.拟派驻的团队负责人或团队成员中具备法院工作经验的优先;
6.管理人根据本案工作需要认为应符合的其他条件。
四、招募流程
1.请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法律顾问单位于 2025年6月27日 18 点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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