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公开聘用常年法律顾问律所项目采购公告(二)
项目概况
盐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公开聘用常年法律顾问律所项目 JSZC-320900-RHHH-C2025-0072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指定地点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07-04 09: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900-RHHH-C2025-0072
项目名称:盐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公开聘用常年法律顾问律所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2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按优惠率进行报价,最高费率为100%。(其中常驻顾问费(含律师差旅费)最高限价210000元;代理一审诉讼案件、仲裁案件每件最高限价10000元/件,二审、再审、复议案件每件最高限价5000元/件) 各分项中标价格=项目基础价格(即各分项最高限价)*(100%-优惠率)
采购需求:
盐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公开聘用常年法律顾问律所项目,择优评选出1家律所作为常年法律顾问律所,服务内容:(1)参与我局重大行政决策的论证、征求意见、社会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决策后评估,提供法律论证意见;(2)参与我局行政执法、信访中重大疑难和突发事件的研究论证,提出建议意见;(3)协助对我局起草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提供法律意见和修改建议;(4)协助审查我局重大执法决定、重大合同、重要协议、政府信息公开答复等文书;(5)根据我局委托,代理复议、诉讼、仲裁案件,或代为办理市政府交办的复议、诉讼等案件,主要包括拟定答复书、答辩状、搜集整理证据材料、参加听证、出庭等;(6)协助对我局机关人员进行法治业务培训;(7)办理我局其他法律事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项目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合同期限二年,开始时间以签订合同日期为准,服务合同采取一年一签的方式。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响应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中国境内注册律师事务所,具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并经年检合格,无不合格或者限期整改的情况。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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