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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通用航空发展有限公司对裕民县香怡莱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强制执行案代理律师选定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 招标单位:乐山通用航空发展有限公司
  • 招标预算:4万元

招标项目名称:对裕民县香怡莱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强制执行案代理律师选定项目

招标项目编号:/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项目类型:服务

招标文件获取开始时间:2025-06-19 14:00:00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5-06-23 17:00:00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06-24 17:00:00

开标时间:2025-06-24 17:00:00

乐山通用航空发展有限公司

裕民县香怡莱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强制执行案代理律师选定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根据工作安排,我单位拟对裕民县香怡莱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强制执行案,以及由本案可能派生的与此有关的复议、诉讼、执行、执行异议等案件代理律师选定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现邀请贵单位参加本次竞争性谈判。

一、服务内容

1.对裕民县香怡莱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强制执行案,以及由本案可能派生的与此有关的复议、诉讼、执行、执行异议等案件代理,包括1、一审阶段;2、二审阶段;3、执行阶段;4、其他(如复议)。

2.采购最高限价:本次采购采用固定律师代理费用+风险代理方式,其中固定律师代理费用最高限价为4.9万元;风险代理费最高限价为甲方实现债权的6%。

二、申请人要求

  (一)基本条件

1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二)资质要求

具有司法机关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报价方成立时间不少于5年(以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发证日期为准)。

(三)贵司需提供资料

1营业执照(原件或加盖鲜章复印件);

2企业资质证书(原件或加盖鲜章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鲜章,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加盖鲜章复印件);

4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需盖公司公章)

5其他材料

四、与采购服务相关要求

1.本次竞争性谈判报价人报价时须写明总价及主要服务内容,报价包含提供服务所需的所有费用,报价后不再增补任何费用。

2.请贵单位于2025619日下午14:002025623日下午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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