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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铁路与轨道交通建设运营管理办法》立法服务项目

  • 招标单位:嘉兴市市域铁路投资有限公司
  • 招标预算:自主报价

《嘉兴市铁路与轨道交通建设运营管理办法》立法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嘉兴市铁路与轨道交通建设运营管理办法》立法服务项目经批准实施,招标人为嘉兴市市域铁路投资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嘉兴市铁路与轨道交通建设运营管理办法》立法服务项目。

1.2招标内容:为贯彻落实《嘉政发〔2021〕10号文件》关于加强铁路与轨道交通市域一体化规划建设管理的决策部署,系统化规范市域铁路建设管理体系,现需制定《嘉兴市铁路与轨道交通建设运营管理办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招标需求。

1.3服务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办法正式发布。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2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名单及"信用中国(浙江)"http://credit.zj.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3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法学相关专业)。

2.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 招标文件的获取

3.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6月19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14时00分止(工作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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