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吉林总队17-420起诉案律师服务询比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5-06-19)
项目概况: 吉林省消防总队经过招标,与安奇正公司签署买卖协议购买消防车。吉林省消防总队(甲方)、贵司(乙方)和安奇正公司(丙方)签署《委托代理进口协议》,约定由贵司代理进口上述消防车。车辆交付后,吉林省消防总队主张其于2024年4月10日发现所接收车辆并非合同约定要购买的车辆,并于2025年5月9日起诉安奇正公司,其诉求为:撤销或解除同安奇正公司签署的买卖协议,其向安奇正公司返还案涉消防车,安奇正公司向其返还购车款23680000元及赔偿资金占用利息,安奇正公司赔偿其车辆维修费145900元,安奇正公司赔偿其保全担保费及律师代理费,贵司对上述安奇正公司应付款项承担连带责任,苏美达公司承担补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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