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
一、前言
投标人在获取本文件后,应仔细阅读本说明的全部内容,本说明与招标文件、招标文件附件具有同等效力。
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的信息交流须以本文件中所列出的联系方式进行,对招标人以其他形式作出的解释、答复并由此产生的推论、结果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二、电子投标文件编制
投标人可根据招标人提供的本文件中有关“投标文件格式”章节所列示的招标文件模板进行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中需用印列示的证照、资质、报价或相关函件等,均须在用印后扫描附于投标文件中列示。
三、电子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授权使用的电子邮箱,将投标文件以邮件方式,发送于本文件中招标人提供用于接收投标文件专用电子邮箱中。投标文件如加密,需在邮件中列明与投标文件中一致的投标授权人及联系方式,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标人在开标日期联系解密投标文件。
投标人发出投标文件后可通过本文件中所列出的联系方式,向招标人项目联系人查询招标报价文件邮件是否收讫。
四、采购评审
招标人在本文件列示截标时间后,根据相关采购评审程序对所有投标人发出的投标文件组织评审,按照评审结果最终确认中标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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