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辰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律师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JCZB-C-2025036)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市辖区,北辰区
一、招标条件
本北辰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律师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25万元,招标人为天津市北辰区司法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1项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北辰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律师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北辰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律师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供应商须具有司法机关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2)供应商须提供2023年或2024年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距开标30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供应商须提供2024年1月至今至少6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供应商,须提供由税务机关出具的免税证明文件;依法免缴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须提供由相关管理部门出具的免缴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新成立的供应商按实际的缴纳情况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如律师事务所负责人参加开标会,需提供律师事务所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和律师事务所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如律师事务所负责人授权委托人参加开标会,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6月18日09时00分到2025年06月24日17时00分
隐藏内容和项目联系方式仅VIP可见,请登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