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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空港新苑物业一期2024年度历史欠费非诉及诉讼法律服务项目招标

  • 招标单位:北京空港新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招标预算:75万元

北京空港新苑物业一期2024年度历史欠费非诉及诉讼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KGXY-ZC-2025-05)
项目所在地区:北京市,市辖区,大兴区
一、招标条件
本北京空港新苑物业一期2024年度历史欠费非诉及诉讼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75.6万元,招标人为北京空港新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对北京空港新苑物业所辖一期空港新苑1-15号院业主2024年度历史物业费欠费进行非诉及诉讼催收,标的额420万,暂估房屋套数3200套。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北京空港新苑物业一期2024年度历史欠费非诉及诉讼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北京空港新苑物业一期2024年度历史欠费非诉及诉讼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有以下情况的不得参与本次招标:
3.1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3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4、具有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5、在“全国律师执业诚信信息公示平台”无行政处罚和行业处分信息::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6月18日09时30分到2025年06月24日16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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