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公告】哈尔滨建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律顾问采购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编号:哈产代采(2025)第0337号、GGZY-XB-2025116;
1.2项目名称:哈尔滨建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律顾问采购;
1.3采购预算(最高限价):人民币86800.00元/年(含税);
1.4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已落实);
1.5分包情况:本项目不分包;
1.6招标范围:哈尔滨建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律顾问采购;
1.7服务地点:签订合同后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1.8服务期限:两年。采取1+1的合同模式,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满1年后,根据项目履约情况及采购人实际需求决定是否续签第二年合同,第二年预算不变;
1.9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2.1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律师事务所,须具有司法部门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且通过年检,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能力;
2.2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近3年(2022年6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未被司法行政部门或律师协会给予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的记录(提供承诺);
2.3拟派本项目的负责人须具有连续10年以上执业经历,具备律师执业证书且通过年检,同时提供所执业的律师事务所为其连续缴纳的近三个月(2025年3月-2025年5月)养老保险有效证明。(注意:本项目的负责人不允许为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
2.4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开户许可证(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2.5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可提供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或已为其他单位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清晰复印件);
2.6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2022年6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
2.7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2022年6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均无行贿犯罪纪录证明;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站(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2.8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采购活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采购活动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采购活动,违反前款规定的,相关响应均无效;
2.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询比文件。
三、询比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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