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500103MA60WA1142506170798
我单位在指定地点公开选取律师事务所服务中介服务机构,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项目名称:重庆渝中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3项租赁合同纠纷案件民事诉讼代理法律服务
采购人:重庆渝中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投资审批项目:否
是否破产业务服务项目采购:否
所需中介服务事项:
所需服务类型:律师事务所服务
服务内容:
1.案件一:重庆铂信泰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承租重庆渝中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房屋,双方签署《租赁合同》后,铂信泰长期拖欠租金、物管及电费,至2025年4月30日共欠缴租金59755元,物业费4845元,电费166.77,并需补缴已享受的租赁免租期48450元,共计113216.77元,需通过诉讼解决(实际金额以诉讼请求为准)。
2.案件二:重庆渝中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租赁中国邮电器材重庆有限公司位于渝中区体育村44号中邮大厦一层、三层至十三层总建筑面积6656平方米的房屋,租期自2021年11月1日至2029年10月31日,因遇政策变化,需提前解除与对方签署的租赁合同,因对方不同意而陷入僵局,现拟通过诉讼方式解除与对方签订的租赁合同。
3.案件三:重庆渝中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与重庆芯康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签订有关使用合同的《解约协议》,约定芯康生物技术有限公司需分3笔向重庆渝中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支付60万元违约金。协议签订后,重庆渝中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多次催收,对方未支付上述款项,现需通过诉讼方式进行清收。
中介机构要求:以采购公告为准
其他要求说明:
1.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服务律师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执业证书)。
2.具备国有企业租赁法律事务及诉讼服务经验。
3.应具备5年以上法律事务服务及诉讼经验。
4.应当具备专业服务人员不低于100名,且提供服务的专业人员应当具有国有企业租赁法律事务诉讼服务经验,熟悉诉讼、执行、破产程序。
服务时限说明:根据合同约定、《民事诉讼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完成相应法律服务
服务金额:¥120000.0元至¥360000.0元
金额说明:
1.服务金额按照一审程序、二审程序(如有)、执行程序(如有)、破产程序(如有)分别进行报价,每个程序服务费用最低¥10000.00(壹万元整),最高¥30000.00(叁万元整),如未启动相应程序,则该程序服务费用不支付,一审起诉后开庭前和解撤诉的,按照一审程序服务费用金额的一半支付进行支付。
2.服务金额为完整启动3个案件所有程序的总计金额,非个案金额。
3.按诉讼程序阶段支付代理费用,首期代理费用中留500至1000元作为归档费用,案件终结后收到中选人整理的案卷后支付。
4.服务费用为包干价格,已经包含包括但不限于:差旅费用、税费等。
选取方式:择优+竞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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