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中介机构服务项目(包件二:法律尽调)报名公告
农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中介机构服务项目
(包件二:法律尽调)
报名公告
农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拟采购中介机构服务项目,欢迎各供应商报名。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需求简介(以最终采购文件为准):
本次采购中介机构协助我司完成股权投资业务财务尽调、法律尽调、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服务内容包括财务尽调、法律尽调、交易文件草拟、资产评估、评估咨询、价值分析、评估复核等。本项目各包件入围供应商数量6-8家。选定入围供应商后,组建我司中介库,根据后续投资项目中介机构服务需要,进行二次比选后确定各项目供应商。我司不承诺具体业务承接规模,以实际发生规模为准。
(二)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三)特别说明:报名时的项目需求将可能于采购时予以调整,也可能取消采购,供应商应予接受。
二、合格供应商的基本资格要求
包件二:法律尽调
本包件拟选聘法律尽职调查供应商,须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1.供应商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提供由国家司法行政机关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2.供应商在“全国律师执业诚信信息公示平台”(http://credit.acla.org.cn)中2021-2023年考核结果应为“合格”,且不存在行政刑事处罚、行业处分信息(提供网站截图)。
3.2022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报名公告发布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供应商具备至少1个为金融资产权投资公司(AIC)提供股权投资法律尽调服务的业绩案例。
4.能在全国范围内提供法律尽调服务。
5.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截至报名公告日,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供应商或其所投产品/服务未被列入《中国农业银行集中采购禁入名录》。
8.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与采购人高管人员及使用需求部门、采购部门关键岗位人员无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9.禁止存在下列关联关系的供应商同时参与本项目采购:
(1)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2)一方直接持有另一方股权,比例超过20%;
(3)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的“主要人员信息”名单为准)。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三、递交报名材料的要求
报名供应商须完全满足供应商要求。本项目仅接受下述报名方式,并提交报名材料一份。
报名时间:即日起-2025年6月24日17:00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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