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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深圳市司法局交通枢纽站城一体化开发法律服务项目招标

  • 招标单位:深圳市司法局
  • 招标预算:30万元

一、项目概况

潜在投标人应在本公告规定的有效时间内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7月2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二、项目基本情况

2.1项目编号:ZBKJ01(2025)072-0609

2.2项目名称:《交通枢纽站城一体化开发(TOD)法律审查指南》

2.3预算金额:人民币叁拾万元整(¥300,000.00)

2.4最高限价:人民币叁拾万元整(¥300,000.00)

2.5采购需求:

序号

服务内容

数量

项目基本概况

1

协助开展《交通枢纽站城一体化开发(TOD)法律审查指南》项目的编撰工作

一项

详见附件内容

2.6 项目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十个月内完成所有项目的验收工作。

2.7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8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公告“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9 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

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国内独立法人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2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3.3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3.4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3.5不存在《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2023)3号)列明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3.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3.7 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3.8 不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不得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不得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编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由投标人提供《供应商基本情况表》并加盖公章,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

3.9 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采购代理机构将提供通过查询“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没有以下任意记录名单之一:①记录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不处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在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网(http://zfcg.sz.gov.cn/)和“深圳信用网”(www.szcredit.com.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取消其参与本次投标的资格。

备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深圳信用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投标单位的信用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为打印网页截图,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将作为项目档案材料一并保存。

四、报名所需资料

4.1《投标报名申请表》(登陆首页下载;首页底部-资料下载-政府采购报名申请表)。

4.2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3按以上第三条“申请人的资格要求”逐条准备相应的证明材料。

4.4上述报名材料必须提供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且必须装订成册(原件备查)。

五、获取招标文件

5.1 时间:2025年6月18日至2025年6月24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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