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银行芜湖分行法律服务(诉讼清收)供应商公开征集
因业务需要,我单位拟采购律所法律服务(诉讼清收)。现公开征集,欢迎有意向且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律所参加投标,项目情况及报名条件如下:
一、项目概况及招标内容
因业务需要,我单位拟公开征集3家入围律所提供诉讼清收法律服务,以征集人实际需求为准。
二、报名资格条件
具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且执业许可证经年检合格;未受到过行政处罚;在芜湖市内有固定的办公场所,成立5年以上,拥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目前与金融机构有律所合作,报名人不得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
(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被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3)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5)在报名投标截止日前被交通银行列入其禁用或退库供应商名单。
三、服务内容
本次征集律所法律服务(诉讼清收),主要包含个人贷款类(不含惠民贷)清收案件,公司贷款类清收案件,惠民贷清收案件。具体要求如下:
1、甲方委托乙方指派专业律师,代理甲方诉讼清收案件,甲方对乙方的委托不具有排他性,甲方有权同时自行或委托任何第三方提供与本协议项下乙方提供的相同或相似服务,同时甲方未对乙方作出任何案件委托数量的承诺,甲方有权自行决定是否交予乙方处理委托案件。
2、乙方经甲方书面授权代为向有管辖权法院提起诉讼并完成全部诉讼程序,包括向案件受理法院提起诉讼,完成一审,二审(如有),发回重审(如有),再审(如有)等程序,对于法院判决或调解的案件,被告人不执行,乙方依据甲方要求申请强制执行及相关催收事宜等。乙方需按甲方要求积极推进案件的诉讼程序。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内容:
(1)、代为起草起诉书,收集整理诉讼相关证据,提交诉讼相关资料。
(2)、代为出席,参加庭审,调解。
(3)、代为签收,领取,反馈相关法律文书。
(4)、代为申请强制执行。
(5)、其他未尽事项以委托代理合同为准。
四、响应文件获取时间及递交
1、获取时间:2025年6月14日9:00至2025年6月20日17: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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