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鹏达招标有限公司受深圳市坪山区马峦街道办事处委托,就“马峦街道办事处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项目采用公开招标交易方式实施交易,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交易活动。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PSZXDL-2025-00094
项目名称:马峦街道办事处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项目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公告截止日期:2025年6月25日 14时00分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定标方式:由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
预算金额:400000.00(元)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供应商需满足的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国家司法行政部门准予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提供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须涵盖有年检章且考核处于有效期内的年检页或提供市级司法行政部门开具的无需年检的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总所与其分支机构不能同时参与投标,分支机构投标须提供总所出具的愿为其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行为以及履约等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承诺函(加盖总所公章),且同一家总所若有两家或两家以上的分支机构,总所只能授权一家分支机构参与投标;因考虑到深圳市律所正处于年审阶段,如其存在审核通过但是公示期未满导致未能盖章换证的,需同时提供原证与深圳市司法局(http://sf.sz.gov.cn/)的公示截图)。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和转包(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3.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4.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5.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6.不存在《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2023〕3号)列明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7.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8.不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不得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不得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编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填写《供应商基本情况表》相关信息);
9.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
10.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交易文件获取方式
交易文件获取起始时间:2025年6月13日 19时00分
交易文件获取截至时间:2025年6月25日 14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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