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中邮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常年法律服务采购项目公开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内容
福建中邮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常年法律服务采购项目公
开竞争性磋商公告
福建中邮物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拟就“福建中邮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常年法律服务采购项目”以公开竞争性磋商方式对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供应商进行采购,现邀请合格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并参与竞争性磋商。
1、项目名称:福建中邮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常年法律服务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ZYWL-2025012-FJC
3、项目概述为福建中邮物流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民事诉讼
及仲裁案件代理,其他专项服务。
4、采购内容:详见附件
5、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企业。
(2)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提供网页查询记录或信用报告),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提供网页查询记录),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寄递事业部、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华东营运中心,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提供承诺书),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提供承诺书)
(4)供应商须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无保留意见的财务审计报告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开标前六个月内的任意一个月纳税证明以及社保缴纳证明,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供应商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需开具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书)
(6)供应商须提供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
(7)递交投标(应答)文件的设备须为供应商自主可控的电脑终端设
备,不得与其他潜在供应商使用同一台电脑设备递交投标(应答)文件。如开标/评审后发现不同投标(应答)人上传投标(应答)文件的网卡信息/MAC地址、CPU信息/CPUID信息同时完全一致的,对本项目该投标(应答)人投标(应答)的标包/标段予以否决。
(8)供应商须提供《采购供应商承诺函》。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本项目不得分包、转包。
6、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隐藏内容和项目联系方式仅VIP可见,请登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