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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长沙市公共工程建设中心2025年度法律服务项目招标

  • 招标单位:长沙市公共工程建设中心
  • 招标预算:10万元

长沙市公共工程建设中心2025年度法律顾问服务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龙武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长沙市公共工程建设中心的委托,对其长沙市公共工程建设中心2025年度法律顾问服务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网上公告征集的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长沙市公共工程建设中心2025年度法律顾问服务

2、采购代理编号:LWINT-CG2025-0034

3、项目内容: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采购需求。

二、采购项目预算:

1.1采购项目预算:100000.00元

1.2采购项目内容:

包号

包名称

数量

单位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1

长沙市公共工程建设中心2025年度法律顾问服务

1

100000.00

100000.00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①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②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各供应商应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及采购文件的响应文件组成中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填写并在投标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视为无效响应。如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①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请供应商自行说明。

②符合法定条件的供应商凭《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二)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资格证明材料。

③、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四、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1、凡有意参加磋商采购活动的,请于2025年6月12日起至2025年6月19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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