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州区污水处理城乡一体化改革法律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第二次
项目概况:通州区污水处理城乡一体化改革法律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指定地点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7月3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TTZ-CG-TZ-20250519-004
项目名称:通州区污水处理城乡一体化改革法律服务项目。
项目概况:本次招标的通州区污水处理城乡一体化改革法律服务共包含四个工程的法律服务:
全区生活污水区域化处理项目工程项目概况:
(1)四安、二甲、平潮处理站改造成泵站,分别新建DN300-800管网14.63公里,DN400-1200管网13.53公里,DN300-800管网2.06公里,新建20#泵站;东社、五接处理站废除,分别新建东社泵站和唐洪1#泵站,分别新建DN300-800管网19.57公里,DN300-1000管网8.02公里;
(2)对川姜镇泵站扩容改建接入益民污水厂,新建DN800-1000管网7.08公里;
(3)对益民、渔湾污水处理厂进行提标改造,益民一期生反池、渔湾一期、二期生反池的改造。总投资约40000万元。
全区农村小型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改造项目概况:189座小型污水设施及配套管网改建,1座小型污水设施及配套管网迁,3座小型污水设施及配套管网新建,新改建后运维至2030年底。总投资约6685万元。
全区建制镇(街道)建成区范围市政道路污水管网(含泵站)排查及新改建工程一期项目概况:对全区建制镇(街道)建成区范围内市政道路污水管网(含泵站)排查及运维管理;编制各镇建成区(园区)污水管网建设规划及实施方案;同步推动城乡供排水GIS系统整合及提升。提前启动部分镇街2025年度污水管网新改建约10公里。总投资约6500万元。
高新区污水处理提质增效“333”行动 10、 11 达标区建设改造项目概况:10#达标区总面积为 1.18km2,区域范围:北起通吕运河,南至双福佳苑南侧路,西起 223 省道~人民东路~双福路~金河路-223 省道,东至竖石河。11#达标区总面积为 7.11km2,区域范围:北起通吕运河,南至文贤路,西起竖石河,东至金乐路。总投资约15022万元。
项目地点:南通市通州区。
服务内容:
①解答工程项目中的各类法律咨询;
②参与招标文件的制定和起草合同文本;
③参与同相关部门及相关方的磋商、谈判;
④制定、修改、审定招标人与其他当事方的合同,维护招标人利益;
⑤从法律角度对工程所签的各种协议、合同等法律文件的履行及其存在问题提出法律建议或者处置措施;
⑥对工程涉及到的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使用权、知识产权、债权债务确认等事项进行规范并提出法律建议或者处置措施;
⑦对与工程相关的法律事务进行尽职调查;
⑧代理案件的诉讼及与工程相关的其它法律服务事务;
⑨参与各类工程质量等纠纷调处(因处置法律纠纷所产生的案件诉讼代理费不包含在本次服务费中)。
服务标准:
①中标人应在招标人要求的期限内及时完成服务事项,不得拖延;
②中标人对其获知的招标人的商业秘密和与工程有关的非公开的信息、资料负有保密责任,非由法律规定或者招标人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③中标人不得担任与招标人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代理人,不得向与招标人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提供服务;
④具体工程的服务期限至工程项目保修期满时止(全区农村小型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改造项目服务期限至2030年底),在工程施工期间,中标人选派的专职服务律师须常驻通州区金沙街道,拟派的专职律师能够在一小时内响应招标人要求。
最高限价:项目审定概算价的0.5‰。
二、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等渠道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失信名单、失信企业名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等渠道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未被国家税务总局网站等渠道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渠道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具有江苏省司法厅核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并通过江苏省司法厅2023年度考核;
3、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有律师执业证,并提供三个1000万元以上(含1000万元)工程项目法律服务的实绩并从事工程项目法律服务五年以上【提供中标通知书或者与建设方签订的工程项目专项法律服务合同,同时提供已服务工程项目签署的各种类型的合同文件(至少3份);从事法律服务时间以律师执业证上的日期为准】;
4、项目组组成人员(不含项目负责人):具有4名及以上(含4名)持有律师执业证的专职律师;
5、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组成人员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及2025年2月至2025年4月中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6、投标声明函(格式见招标文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1)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中的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若提供虚假材料的,投标保证金一律没收,记不良行为一次并网上公示。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5年6月12 日至 2025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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