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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南京宣教中心2025年度法律服务项目招标

  • 招标单位:南京市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南京市生态环境信息服务中心)
  • 招标预算:2.5万元

 

宣教中心2025年度法律顾问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要求,我中心决定对“2025年度法律顾问服务项目”进行采购,特邀请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背景

南京市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为南京市生态环境局直属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全市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及环境信息管理工作。因工作需要,我单位拟聘请一家律师事务所提供法律顾问服务。

二、项目预算

25000元

三、项目需求

1、法律咨询。对我单位日常管理工作中涉及的法律问题和事项,提供口头或书面解答,特别重大事项应出具书面《法律意见书》。

2、合同审核。对我单位与第三方拟签订的重要合同、协议,协助提出法律咨询意见,并出具《合同审查法律意见书》。

3、法律知识培训、服务。定期或不定期对我单位职工进行法律知识培训,或参与我单位组织的公益服务活动,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全年不少于2场。

4、重要涉法事项,需提供现场服务,包括参加讨论会、协调会、论证会或参与谈判,协助起草书面法律文书等。

四、服务要求

1、服务期内,采取现场服务、远程服务结合的方式,对涉法事项,在约定期限内反馈法律意见,出具法律意见书。

2、遵守保密制度;遵守相关规定,不得以我单位法律顾问名义私自招揽、开展相关业务,或者从事与法律顾问职责无关的活动;不得在诉讼、非诉讼或者仲裁活动中接受其他当事人委托,办理与我单位有利害冲突的法律事务;不得从事其他损害我单位利益或者形象的活动等。

3、服务期内,我单位对认为不胜任工作要求或者出现重大工作失误的律师事务所,可以解除合同;对因工作失误导致我单位损失的,律师事务所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五、服务资质

1、报价人应具备司法行政管理部门正式颁发的执业执照并经年检合格,近3年内,无违法或者受到行政处罚的记录。

2、报价人须在行业内有一定知名度,在南京市具备一定规模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硬件设施,具备长期服务能力。

3、律师事务所及指派律师须具有较高的专业理论水平和业务水平,特别是具有机关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工作经验和业绩(需提供服务实例),能按要求完成我单位交办的法律事务。

六、采购文件方式和时间

1、采购截止时间:2025年6月18日17:00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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