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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辰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权属子公司常年法律服务项目招标

  • 招标单位:黑龙江辰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招标预算:13.5万元

黑龙江辰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权属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

询比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HTCL-XB-251109 黑龙江辰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权属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

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黑龙江辰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权属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

1.2 采购人:黑龙江辰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1.3 采购代理机构:黑龙江省招标有限公司。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自筹资金,已落实。

1.5 采购项目概况:黑龙江辰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权属子公司(牡丹江、密山、兰西、集贤、七台河、方正、哈尔滨、五常辰能生物质公司及黑龙江诺宝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

1.6 最高限价:13.5 万元。

1.7 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一家。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黑龙江辰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权属子公司(牡丹江、密山、兰西、集贤、七台河、方正、哈尔滨、五常辰能生物质公司及黑龙江诺宝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

2.2 服务期限:一年。

2.3 服务地点:黑龙江辰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指定地点。

2.4 质量标准:合格。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并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并在人员、技术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业绩要求:2022 年 1 月 1 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止(包括正在进行的),具有 1 家国有企业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的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信誉要求: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及经营异常名录(提供承诺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

(4)其他要求: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如:母、

子公司等),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无上述情况,不需要提供证明材料)。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

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3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采购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获取时间2025年6月12日17时00分00秒至2025年6月17日17时00 分00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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