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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拉玛依市中心医院2025年非医疗法律顾问服务项目采购竞价公告

  • 招标单位:克拉玛依市中心医院
  • 招标预算:3万元

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克拉玛依市中心医院2025年非医疗法律顾问服务项目采购

项目编号:62025061107377979
报价起止时间:2025-06-11 16:29 -2025-06-16 20:00

采购单位:克拉玛依市中心医院

二、采购需求清单

商品名称:非医疗法律顾问服务

商品类目: 法律咨询服务

描述:采购2025-2026年克拉玛依市中心医院非医疗业务法律顾问服务;

1.解答我院日常经济活动中的法律咨询、依法提供建议或意见,出具书面法律咨询分析意见,必要时出具正式法律意见书。

2.应我院要求草拟、修改、审查我院招标采购、合同签订、物资捐赠等业务开展中涉及的文件、合同、协议,指导我院制定各类招投标文件范本、各种经营管理合同范本,根据我院需要协助我院起草、审核招标采购文件、质疑答复文件及采购和租赁、我院协作、培训交流、人事聘用等我院经营管理合同,随时审查修改相关协议、合同等法律文件,;服务内容:并为重大合同的签订出具法律意见,为我院处理重大经济、法律事项提供法律咨询意见;辅助我院与合作对象进行谈判;制作合作中所需的文件。;

3.根据我院要求,就相关业务模式以及已经面临或者可能发生的纠纷,进行法律论证,提出解决方案,出具律师函,发表律师意见,或者参与非诉讼谈判、协调、调解;在我院与第三方发生经济纠纷时,代表我院参与诉讼(含民商事、行政、刑事)、仲裁(含劳动仲裁)、行政复议及申诉等活动。

4.协助我院进行相关事项法律方面尽职调查、资信调查等活动,出具正式法律意见书。

5.协助妥善解决诉讼或仲裁纠纷。纠纷出现后,协助我院及相关部门制订纠纷处理方案;协助我院与相对方进行非诉讼谈判、协商、调解;起草调解协议,并协助我院及相对方履行;固定、收集、整理证据,提出律师意见。乙方需尽量降低纠纷出现的可能性,在纠纷不可避免的情况下,将尽可能采用非诉手段予以解决。

6.法律顾问接入医院信息管理流程系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法律意见书。

7.对我院内部的法律工作人员的工作进行指导。

8.根据我院委托,签署、送达或者接收法律文件。

9.根据我院指示需要处理的其他事务。;

采购需求:克拉玛依市中心医院2025年非医疗法律顾问服务项目采购,详见附件;

购买数量: 1件

控制金额(元): 30000.00

买家留言:克拉玛依市中心医院2025年非医疗法律顾问服务项目采购:
1、须完全满足采购人需求,详见附件;
2、请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仔细阅读响应附件要求,按照要求上传相关资质及资料,未按照要求上传或漏项的,视为无效报价。

响应附件要求:一、响应文件组成(须包含以下内容,不得缺项):

1、 企业资质(需在有效期内):

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需提供身份证明;
1.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
1.3、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参加投标);
2、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半年内任意一个月财务报表或上年度完整财务审计报告(财务报表应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或财务状况变动表),当月新成立公司不需提供;
3、缴纳税收:提供依法缴纳税收证明(税款所属期限为近半年内任意一月),当月新成立公司不需提供;无需纳税或免税的也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提供社保缴纳证明(社保缴纳期限为近半年内任意一月),当月新成立公司不需提供;
5、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能力(格式自拟):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相关证明材料或声明;
6、提供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书(格式自拟):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投标函(格式详见附件):
8、开标一览表(格式详见附件):含报价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总价(包括:小写金额和大写金额;大小写金额不一致时,以大写金额为准)、品牌、产品配置、技术参数及产品彩页;不得缺项;
9、售后承诺及服务方案(格式详见附件):须包含服务承诺详述、维修、培训以及服务联系人、联系方式等详述(包含但不限于配送方案及应急处理方案、培训方案,服务明确响应时间、出现质量问题解决时间、服务响应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配送车辆安排等相关信息及证明材料);
二、响应文件应在全部需签字盖章及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处加盖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三、签订合同时需提供所投产品的代理协议或销售授权书等证明。

三、商务要求

商务项目:商务要求

服务期限: 2025年6月13日至2026年6月12日

付款方式:开展服务后半年经考核合格后付款总额的50%,服务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后付款总额的剩余50%

服务地点:克拉玛依市中心医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安定路120号)

考核办法:

1.服务期每满半年考核一次,依据每次考核结果支付当期服务费用;

2.考核结果≥90%,全额支付当期服务费;

3.≥80%考核结果<90%,扣除当期服务费3%;

4.≥70%考核结果<80%,扣除当期服务费5%;

5.≥60%考核结果<70%,扣除当期服务费10%;

6.考核结果<60%,扣除当期服务费20%,并解除合同;

服务标准:

1.投标人指派专业律师团队为采购人日常法律顾问事务服务、专项法律事务(包括诉讼、仲裁、行政复议及申诉等事宜)由投标人根据具体情形指派专业律师承办。

2.投标人通过电话、E-mail、律师走访、接待采购人来访相结合的方式,采取不固定联系的工作方法为采购人提供法律服务;采购人遇有法律事务时可随时与顾问律师联系,由顾问律师去采购人处或采购人派员来投标人处研究解决。在被指派的顾问律师出差或请假期间,可由投标人指派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其他律师暂时履行职责;投标人不定期向采购人提供法律信息服务,并就采购人经营、管理中已经发现或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提供防控及应对建议。采购人若有需求,也可随时要求投标人提供特定的法律信息。

3.法律咨询及法律事务应按采购人要求作出正确解答,一般应在1小时内随时作出口头回应,重大事项需要提出书面法律意见的,应于8小时内对咨询问题出具法律意见书,重要紧急事项应采购人要求需在规定时间内作出书面或邮件回复,特别紧急事项需及时调配团队人员跟进处理;并对相关问题提出具体的可操作方案和解决途径。

4.对于重要法律文书应由顾问律师亲自审核签字并加盖律所公章。

5.投标人对采购人业务应当单独建档,并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对涉及采购人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

6.未经采购人同意,投标人不得同时指派律师担任采购人以及与采购人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其他方的诉讼或者仲裁代理人。

7.对采购人参与的诉讼、仲裁、行政复议,顾问律师应事先就个案的事实、性质、代理思路、策略、胜算把握、潜在风险等进行分析,并告知采购人征求意见。顾问律师应随时就案件进展向采购人报告。

服务内容:

1.解答我院日常经济活动中的法律咨询、依法提供建议或意见,出具书面法律咨询分析意见,必要时出具正式法律意见书。

2.应我院要求草拟、修改、审查我院招标采购、合同签订、物资捐赠等业务开展中涉及的文件、合同、协议,指导我院制定各类招投标文件范本、各种经营管理合同范本,根据我院需要协助我院起草、审核招标采购文件、质疑答复文件及采购和租赁、我院协作、培训交流、人事聘用等我院经营管理合同,随时审查修改相关协议、合同等法律文件,并为重大合同的签订出具法律意见,为我院处理重大经济、法律事项提供法律咨询意见;辅助我院与合作对象进行谈判;制作合作中所需的文件。

3.根据我院要求,就相关业务模式以及已经面临或者可能发生的纠纷,进行法律论证,提出解决方案,出具律师函,发表律师意见,或者参与非诉讼谈判、协调、调解;在我院与第三方发生经济纠纷时,代表我院参与诉讼(含民商事、行政、刑事)、仲裁(含劳动仲裁)、行政复议及申诉等活动。

4.协助我院进行相关事项法律方面尽职调查、资信调查等活动,出具正式法律意见书。

5.协助妥善解决诉讼或仲裁纠纷。纠纷出现后,协助我院及相关部门制订纠纷处理方案;协助我院与相对方进行非诉讼谈判、协商、调解;起草调解协议,并协助我院及相对方履行;固定、收集、整理证据,提出律师意见。乙方需尽量降低纠纷出现的可能性,在纠纷不可避免的情况下,将尽可能采用非诉手段予以解决。

6.法律顾问接入医院信息管理流程系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法律意见书。

7.对我院内部的法律工作人员的工作进行指导。

8.根据我院委托,签署、送达或者接收法律文件。

9.根据我院指示需要处理的其他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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