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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锦苑花卉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诉讼法律服务项目招标

  • 招标单位:云南锦苑花卉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 招标预算:17万元

诉讼法律服务单位项目询价公告(业主自行采购)

1.询价条件云南锦苑花卉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安宁诺斯沃德花卉产业有限公司根据昆明市国资委《关于规范监管

企业选聘中介机构有关事项的通知》(昆国资发〔2020〕116 号)、昆明产业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选用 2025 及 2026 年度招标代理服务机构有关事宜的通知》昆产投笺〔2025〕50 号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对诉讼法律服务单位进行询价,欢迎具有相应资质和完成该项目能力的单位参与。

2.项目概况与询价范围

2.1 项目概况:云南锦苑花卉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苑花卉”),案由为原告安宁市新三农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三农公司”)起诉安宁诺斯沃德花卉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诺斯沃德公司”)、锦苑花卉的新增资本认购纠纷,案件(2025)云 0181 民初 4651 号(下称“本案”),标的 2467.96 万元。

2.2 采购范围:包含但不限于:作为案件诉讼代理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立案申请,并承担案件诉讼代理一审、二审(若有),开展案件诉讼代理所需的一切工作。具体工作内容以采购人实际要求为准。

2.3 项目地点: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斗南街道昆明国际花卉拍卖交易中心二楼锦苑花卉公司。

2.4 最高投标限价:17 万。

2.5 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安宁诺斯沃德花卉产业有限公司自筹,已落实。

2.6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服务完成之日止。

2.7 质量要求:符合相关规定,遵守职业道德,保证服务质量。

2.8 询价原则: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本次询价工作由询价小组成员根据各申请人递交的响应文件,在符合行业相关规定基础上,遵循低价优先原则,进行评定。

2.9 确认中选本项目的申请人需以中选的报价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若中选单位不接受此要求,则取消其中选资格,由其他候选人依次替补。

3.申请人资格条件

3.1 申请人应为经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

3.2 资质要求:

(1)经司法行政部门批准设立并合法存续,具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2)项目团队要求: 1项目负责人要求: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人员,具有司法行政机关颁发的律师执业证书且通

过年度考核备案(提供证明材料),严格遵纪守法,未受过刑事处罚,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提供承诺书)。

2项目组成员要求:法律服务团队人数不得少于 3 人(含 3 人,不含项目负责人),须具司法行政机关颁发的律师执业证书且通过年度考核备案。

3项目团队成员须熟悉民事、商事纠纷处理,具备丰富的诉讼经验(提供承诺书)。

3.3 业绩要求:申请人近三年(2022 年 1 月 1 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承担过至少(含)1 个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专项法律服务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业主证明材料)。

3.4 财务要求:申请人财务状况良好,提交 2022-2024 年任意一年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成立不足 1 年的企业,附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或相关财务证明资料)。

3.5 信誉要求:申请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经营异常名录”;未被“信用中国(网址: 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经营异常名录”提供相关网站查询结果。

3.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5.询价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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