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凯亚委托律师事务所出具律师函服务项目
采购人:海南民航凯亚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海南凯亚委托律师事务所出具律师函服务项目
供货地点:海口市
服务内容:
详见附件
供应商商务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并具有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完成本项目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供应商需提供标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门出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须在海南省海口市具有执业场所并加盖公章或承诺在成交合同签订后30天内在海南省海口市注册执业场所(办事处);
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以及其他形式有资产关联关系的供应商,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参加;
4.本项目不许分包和转包,由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直接签订采购合同;
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6.供应商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须提供网页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
7.供应商在近三年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也没有任何违反律所或律师执业纪律、执业规范和职业道德的记录。
供应商报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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