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判采购】 江苏(上海)石油壹升升项目法律诉讼服务采购/1327-PS20250609118123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5-06-11 11:30
1. 采购条件
本次江苏(上海)石油壹升升项目法律诉讼服务采购的采购人为中化石油江苏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竞争性磋商采购。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名称:江苏(上海)石油壹升升项目法律诉讼服务采购
2.2 项目概况:招标人诉求及具体案情详见第五章 服务要求。
2.3 服务项目所在地:南京。
2.4 采购范围:法律诉讼服务。
2.5 费用预算:3万元。
2.6 合同有效期:1年
2.7 付款方式:基础服务费+风险代理费(具体收费以合同为准),风险代理费根据招标人的诉请获得法院判决支持的退还金额确定,即法院判决被告应退还的金额以及相应资金占用费用,乘以中标人所报风险代理费费率。投标人需负责代理至案件执行完毕。招标人分三个时间节点(即签署代理协议后、法院判决后、回款完毕后)向中标人支付代理费。
第一笔费用为基础服务费,在中标单位签署代理协议后支付;
第二笔费用为风险代理费的30%,在法院判决后支付;
第三笔费用为风险代理费的70%,在获得回款后支付。
招标人在收到中标人开具和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且核对无误后15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支付合同约定的服务费用。如中标人未按合同约定提供发票,招标人有权拒绝支付相应款项,不构成甲方违约。
2.8 招标方式:公开竞争性磋商
2.9 推荐成交供应商数量:本次采购将按照综合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选成交供应商,推选一名成交供应商。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3.1.1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相关行政法规、司法部规章等合法设立律师事务所,执业证照齐备,年检情况正常。
3.1.2 参与案件的人员具备律师执照。
3.1.3 管理体制先进,在律师界有良好声誉,收费合理,无违法违规行为。
3.1.4 至少有1名资深合伙人直接参与案件并出庭。
3.2 财务要求
3.2.1 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
3.2.2 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2.3 提供2024年的财务报表或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加盖供应商公章)
3.3 业绩要求
2022年1月1日至采购公告发出之日期间(以发票或结算证明内时间为准),供应商至少具有一项类似案件法律诉讼服务业绩。
证明材料:供应商提供2022年1月1日至采购公告发出之日期间承接的类似案件法律诉讼服务业绩,拟派团队代理律师在南京中院、省级高院的类似成功案例,并附对应案例的授权委托书、判决书等证明文件复印件。采购人及评标委员会保留进一步核查的权利。
注:以上证明材料均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并编制进响应文件。
3.4 信誉要求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不得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和“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在公示期内(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截图或报告,并加盖公章)。
3.5 其他要求
供应商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关联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3.6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3.7 本次采购不允许转包;
3.8 存在以下情况的供应商将被判定不合格,响应文件做废标处理:
3.8.1 供应商存在资质不符或资质挂靠的情况;
3.8.2 供应商存在有工商注册登记异常、违法失信记录;
3.8.3 同/异标段(包)供应商存在投标联系人、投标联系邮箱、投标联系电话、投标IP、下载IP、物理硬件雷同情况;
3.8.4 不同投标人之间法人董监高管存在关联情况。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请于2025年6月17日10时之前
隐藏内容和项目联系方式仅VIP可见,请登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