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集团共享运营有限公司2025-2026年外聘律师法律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ZY25-CZ04-FWTP154
1.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中国石油集团共享运营有限公司2025-2026年外聘律师法律服务项目。
1.2 采购人:中国石油集团共享运营有限公司。
1.3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
1.4 采购项目概况:为进一步提高公司应对市场风险的专业能力,切实维护好公司整体利益,确保公司各项活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防范法律风险,按照《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外聘律师管理办法》规定,结合公司业务运营实际,拟聘请外部专业律师事务所,为公司提供专业法律风险应对保障服务。
1.5 采购方式: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共享运营公司2025-2026年外聘律师法律服务,具体为:① 法律咨询:对公司经营过程中遇到各类法律问题提供法律咨询和建议;②涉法事项谈判:应邀参与公司重大项目涉法事项谈判并发表法律意见;③法律审查及意见书出具:对公司合同,特别是信息化项目合同、协议及其他法律文件、重要制度、重大涉法事项进行法律审查,提出法律意见或出具法律意见书,协助草拟、审查或者修改合同,配合开展合同示范文本修订完善;④法律合规培训:配合公司组织开展日常法律法规知识培训、专题讲座。服务期内对公司进行不少于3次(2小时以上4小时以内)的免费专题培训;⑤其他服务:协助公司开展法律合规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分析识别业务及岗位法律风险,制定防控措施。根据公司需要,为公司提供驻场法律咨询服务(每周两个工作日计算,费用在本次采购金额中包含)或其他专项服务(按照小时费率计算或双方协商确定,不高于行业平均水平及政府指导价,单独计费)。
2.2 服务期限:2025年8月1日起至2026年7月31日。
2.3 服务地点: 中国石油集团共享运营有限公司本部(北京)为主 。
2.4 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 满足第五章《采购需求》中的标准及要求 。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具备承担本采购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2)供应商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供应商应为在国家司法行政等机关注册登记并取得执业许可的律师事务所。具备合法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并入围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一级律师库(国内综合法律事务)。有效性以采购人提供(不需要供应商提供)的中国石油集团一级律师事务所库名单为准(名单详见中国石油集团公司律师管理系统截图,网址http://11.54.89.114/#/thirdparty-login)。
(3)财务要求:无资不抵债情况,具有有效履行合同资产能力。供应商须提供2024年度(若无则提供2023年度)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状况表(加盖律所公章),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报表附注的复印件;或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原件。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前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4)业绩要求:供应商需提供近3年(2022年1月1日至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0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同类项目服务业绩至少2个类似规模(30万-50万元)的律师服务项目。并提供业绩证明(包括合同封面、签字页、体现法律咨询服务的关键页以及发票、发票需提供查验截图(查验网站: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须为谈判文件售卖之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之间查询的方为有效)。
(5)信誉要求:①供应商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供应商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③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以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④供应商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评审网暂停或取消评审资格(详见中国石油招标评审网失信信息公告)。⑤供应商未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采购人纳入“黑名单”或限制选商资格。
(6)人员要求:①拟投入本项目的律师团队成员必须为该律师事务所专职执业律师,均须持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具备法律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②团队中主办律师1名,须持有律师执业证书;③团队中协办律师至少2名。(以上三项人员均需身份证、毕业证、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劳动合同或近1年社保缴纳证明,主办律师提供律师执业证书且在有效期内)。④本项目需提供驻场律师服务,所派驻场律师应为已通过国家司法考试,获得资格证书,具备相关中大型律所工作经验至少3年及以上,擅长项目管理、知识产权管理、合同管理、劳动人事及数据安全管理等领域(需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及个人工作业绩证明)。⑤承诺项目律师相对固定,派驻前征求采购方意见(提供承诺函并盖章)。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谈判。
3.4 本项目不接受分包。
4.谈判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谈判采购文件采取线上发售的方式。
凡有意参加的潜在供应商,请于北京时间 2025 年6月 10 日 至 2025年6月 16 日内完成以下两个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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