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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安新区统筹城乡发展局购买法律服务采购公告

  • 招标单位:贵安新区统筹城乡发展局
  • 招标预算:自主报价

贵安新区统筹城乡发展局购买法律服务采购公告

根据《贵安新区统筹城乡发展局购买法律服务采购方案》,贵安新区统筹城乡发展局购买法律服务工作决定采用竞争性磋商的方式进行采购,现面向社会公开邀标。欢迎有资质的律师事务所参加。

一、项目名称和采购人

(一)项目名称:贵安新区统筹城乡发展局购买法律服务

(二)采购人:贵安新区统筹城乡发展局

二、采购内容

中标方作为采购方(以下简称我局)的法律顾问提供以下服务。

(一)法律咨询。就行政执法业务工作中遇到的一般、简单法律问题,按我局要求提供口头或者书面的法律分析意见。

(二)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我局的要求,对涉及的重大决策、重大复杂的行政执法案件、合同行为和行政执法业务投诉、质疑处理等事务,出具法律意见书,为我局提供必要的法律依据和法律建议。

(三)出具合法审查意见书。对我局起草的各类规章制度、规范性文件,从法律方面提供修改和补充意见,并提出合法性审查意见。

(四)公平竞争审查。对我局起草的规范性文件涉及市场主体的经营活动进行公平竞争审查。

(五)举办法律讲座。结合我局特点,对我局行政法律、法规、规章等方面开展宣传培训工作,促进我局依法行政工作,每年进行1次学法讲座。

(六)为我局处置涉法涉诉案件、信访案件和重大突发事件提供法律服务,协助开展案件调查取证。

(七)代理诉讼等法律事务。当发生涉及我局诉讼、仲裁等活动时,接受我局委托和授权,作为代理人参加诉讼、仲裁以及执行等活动。

(八)应我局要求,参与有关听证、复议、调解、裁决等活动,提出相关意见。

(九)协助我局办理其它法律事务。

三、法律服务期限及费用

(一)法律顾问服务期限为1年,具体时间以双方签订的服务合同为准。

(二)“三、服务内容”(不含第7项)的服务费用为中标合同价格,按年支付;第7项服务费用以个案合同为准,按照当年实际发生案审数,按年结算支付。

四、报名资格

(一)依法经司法行政机关批准设立且正在执业中;

(二)在本领域具有一定影响,执业信誉好,5年内无不良记录和被行政处罚记录;

(三)具有擅长民法、行政法的执业律师;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报名须知

(一)报名方式:拟参加竞争性磋商的单位,需于2025年6月17日上午11:00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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