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宇建筑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受绍兴滨海新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就下列项目进行遴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文件编号:SBFZ2025051
二、遴选组织类型及方式:公开遴选
三、项目名称及数量(详见遴选文件):
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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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项名称及数量
(详见遴选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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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限价(遴选控制价)(单位:人民币元/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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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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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绍兴滨海新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中期票据法律服务机构项目,1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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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0.00(1家,按最低报价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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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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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绍兴滨海新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法律服务机构项目,1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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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0.00(1家,按最低报价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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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遴选人的遴选需求:详见遴选文件
五、遴选响应人的资格要求:(标段01、02要求相同)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供应商资格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投标。
4.特定资格条件:具有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且自2022年1月1日以来(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承担过中期票据、PPN、SCP、CP发行法律服务(律师事务所分支机构不接受报名)。
5.招标公告日起前四季度中,在绍兴滨海新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履约评价不合格者不得参加。
注: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遴选响应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2.同一家法律服务机构可以同时报名两个标段遴选。
3.遴选按01、02标段评审,已在01标段被列为中选人的,仍能继续参与02标段的评审,且按最低评标价法可以再作为后续标段的中选人。
六、资格审查方式:
1.资格后审。
七、遴选报名时间及方式:
1.遴选报名时间:公告发布时至2025年06月24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6:30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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