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债承销商涉外法律服务补遗通知(一)
现对境外债承销商涉外法律服务补遗通知如下:
1、将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资格评审标准:
执业许可证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规定。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规定。 |
修改为:
执业许可证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规定(第1条)。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规定(第2-6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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