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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选聘法律服务询价函

  • 招标单位:天津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预算:自主报价

天津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选聘法律服务机构询价函

各法律服务机构:

天津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称“科技集团”)系天津津融投资服务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津融集团”)二级子公司,现我公司拟聘请法律中介机构对某17户不良债权收购事项进行法律尽调。特此邀请各法律服务机构参加本次询价邀请。

一、选聘原则

按照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综合衡量法律中介机构信誉及实力、指派律师的专业能力、实践经验、职业道德、工作态度和收费标准,择优聘用,本次选聘为单一事项选聘。

二、报价人资格要求

1.具有司法行政部门颁发的执业许可(在有效期内);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不良资产法律尽调能力,熟悉不良资产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制度,具有丰富的不良资产行业从业经验;

3.近三年内没有被财政部、证监会或各级监管部门因执业质量问题予以行政处罚或禁入的违法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在承担法律服务工作中未出现重大质量问题和不良记录。

三、外聘法律服务机构主要工作职责

1.对资产包内债权资产逐户开展法律尽职调查,并在2025年7月4日前出具法律尽职调查暨律师意见书。

四、报价人应提供材料(请按以下顺序准备)

1.报价文件,至少应包括:

(1)机构介绍、指派律师的简历、主要业绩等;

(2)服务方式及报价;

2.执业许可证;

3.指派律师的职业资格证书;

4.承诺书,至少应包括:

(1)所提供的报价材料真实、准确;

(2)对在服务过程中获悉的科技集团业务项目将严格履行保密义务;

(3)配合科技集团做好法律服务工作;

(4)承诺在2025年7月4日前出具法律尽职调查暨律师意见书。

上述资料均需加盖公章,2、3可以是复印件或扫描件。

五、报价文件提交时间、地点、方式

1.报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13日17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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