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城市第三人民医院法律咨询服务机构选择竞争性磋商公告(招标编号:DFA-BFJL-DL-20250815)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
一、招标条件
本白城市第三人民医院法律咨询服务机构选择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0 万元,招标人为白城市第三人民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针对白城市第三人民医院法律咨询服务机构选择项目,为我院选择一家法律咨询服务机构并为我院提供以下服务内容:
1为医院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协助医院处理法律纠纷或提供解决方案。
2为医院制定或审核合同、协议等法律文件,在保证医院权益的前提下,制定或者审核医院之间、医院与服务供应商之间、以及医院与员工之间的合同。
3参与医院规章制度的制定或修订,确保医院各项规定符合法律法规。
4协助相关部门制定医院安全、知识产权等方面的管理制度,保障医院合法权益。
5根据医院需要,为医院员工提供法律知识的培训,规范工作行为。
6协助医院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等法律事务处理:维护医院合法利益。
7接受医院领导安排的其他相关工作。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白城市第三人民医院法律咨询服务机构选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白城市第三人民医院法律咨询服务机构选择)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
2.申请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律师执业资格证书;
3.财务要求:近三年(2022年~2024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申请人在 2024 年之后成立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4.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
名单。
(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近三年(2022 年至今)申请人和其法定代表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记录。
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磋商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磋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磋商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磋商。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磋商均无效。;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6月10日 09时00分到2025年06月16日 16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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