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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民族大学土木工程实验楼项目、工程结构创新实训中心项目法律跟踪服务项目招标

  • 招标单位:北方民族大学
  • 招标预算:自主报价

北方民族大学土木工程实验楼项目、工程结构创新实训中心项目法律跟踪服务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北方民族大学土木工程实验楼项目、工程结构创新实训中心项目法律跟踪服务采购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指定地点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6月2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宁正招字[2025]第106号

项目名称:北方民族大学土木工程实验楼项目、工程结构创新实训中心项目法律跟踪服务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为北方民族大学土木工程实验楼项目、工程结构创新实训中心项目建设过程中涉及的法律事务提供服务,包括:(一)咨询服务部分:(1)项目前期准备阶段,(2)招投标阶段,(3)项目合同签订阶段,(4)项目建设阶段,(5)项目竣工验收及结算阶段,(6)其他相关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其他工程项目的法律咨询事宜,乙方有义务提供相关咨询服务,不再额外收取费用);(二)诉讼阶段法律服务部分,包括:关于北方民族大学工程建设项目相关纠纷的法律诉讼,以采购人诉讼代理人的身份参与诉讼。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建设项目结算完成。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供应商须具有司法行政部门颁发且经年检合格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负责人授权委托书、负责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件证明(负责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负责人身份证件证明);(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或证明;(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和税收的承诺书或证明;(4)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6)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以开、评标现场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7)供应商须具有司法行政部门颁发且经年检合格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6月09日 至2025年06月16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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