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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南京市鼓楼区挹江门街道常年法律服务项目招标

  • 招标单位: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政府挹江门街道办事处
  • 招标预算:7万元

鼓楼区挹江门街道常年法律顾问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南京市鼓楼区挹江门街道办事处就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价和磋商。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政府挹江门街道办事处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内容:根据采购人需求及时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及合同审查(服务主体为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政府挹江门街道办事处以及其辖区内的 9个社区),需要提供24 小时内响应咨询服务承诺函,同时中标单位需每周至少有两个半天在招标人指定场所进行驻场办公,帮助协调解决物业纠纷。

服务周期:一年。如果双方如无严重分歧,在中标方服务质量经由采购方所有考核符合要求的情况下,经中标方申报,采购方确认后可考虑延长服务时间一年,最多延长服务两年;如中标方服务质量不符合采购方要求,采购方有权在服务期满后终止合同。后续签订服务合同,合同价款不予调整。

预算金额:人民币 7万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 7 万元

二、合格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有司法部门颁发执业许可证的律师事务所(提供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能提供可靠的服务保证和完善的后续服务,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并提供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5)参加本次选聘活动前三年内,律所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6)有执业10年以上的专职律师;近5年内有机关事业单位或街道常年法律顾问的经验;熟悉行政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在业界享有良好的声誉。

(7)法律顾问执业单位的条件为: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非个人律师事务所;律所成立5年以上(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执业律师人数在30人以上(以通过2023年年检的人数为准),实际办公地点在南京市主城区内。

2、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期限未满的;

(4)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投标无效。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要求

1、有意应聘的律师事务所须提交相应材料,材料的内容至少应包括:

(1)机构近3年基本情况介绍,包括从业人员概况、开展业务情况、办公场所、硬件情况等;

(2)以往参与政府机关事业单位或街道法律服务的情况,以及代表性的案例;

(3)除推荐为应聘律师以外的其他主要人员的基本情况;

(4)为我单位提供法律服务的工作方案与具体报价。

2、事务所推荐应聘的律师须提交个人应聘材料,应聘材料的内容至少包括下列信息:

(1)个人近3年的基本情况介绍,包括学历、职称、获取律师资格的时间,主要执业经历,现执业机构等;

(2)个人的研究成果,主要诉讼、非诉讼案例和业务专长等;

(3)为我单位提供法律顾问的服务工作细则。

投标文件一式叁份,其中“正本”壹份,“副本”贰份。一律采用A4纸打印胶装,正本必须用不褪色的墨水填写或打印,并在封面标明“正本”字样;副本须在封面标明“副本”字样,投标文件应按要求加盖公章,密封递交,否则作废。当正本、副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投标人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

四、报价

1、报价应是唯一的,采购单位不接受有选择的报价。

2、一次性报价,包括投标人完成本项目服务工作期间所需全部服务费用,本项目招标人将与中标人签订固定总价合同,服务期间如有招标人对中标人提供的咨询不满意情况,招标人有权责令其改正,拒不改正,招标人将有权一次给予 2000 元服务费扣除,服务期到后,招标人将按照合同总价扣除有关惩罚费用支付中标人服务费。

五、报名及投标文件递交

1、报名需携带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身份证等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根据上述公告内容提交报名资料及响应文件,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6月12日17:00前,每天上午09:00至11:30,14:00至17:00(北京时间),逾期不予接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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