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某诉同方股份损害股东利益纠纷案法律服务采购公告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A某诉同方股份损害股东利益纠纷案法律服务——谈判采购采购公告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A某诉同方股份损害股东利益纠纷案法律服务
项目编号:TFGY-FW-GKJT-25-1781
交货/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日起至纠纷解决完结
交货/服务地点:北京市
供货范围:
(1)接受采购人关于涉案项目纠纷的法律咨询,进行法律分析、论证;
(2)负责起草相关法律意见书,提供法律建议、意见,提出解决方案;
(3)负责起草、拟定律师函等法律文书,拟定诉讼策略和方案等;
(4)主动发起或者参与采购人关于涉案项目纠纷的公司内部相关会议、参与与涉案项目相关方的磋商、谈判、和解、调解等;
(5)开展与涉案项目纠纷相关的证据收集、筛选、组织工作,必要时,进行现场取证;
(6)作为采购人代理人,参加与涉案项目纠纷相关的诉讼或仲裁案件,包括案件审理阶段和执行阶段,直至完成涉案项目回款;
(7)作为代理律师,基于法律服务协议和授权委托书,主持或参加案件的庭内调解或案外和解;
(8)作为代理律师,基于法律服务协议和授权委托书,签署、送达或者接受法律文件;
(9)保持与仲裁委员会、执行法院等司法机关的沟通,及时向采购人传达有关信息;
(10)对涉及案件相关单位来文及时沟通反馈,并做好法律文件留存归档;
(11)根据采购人要求,开展其他必要的工作。
质量要求:/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商局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具有独立民事责任能力,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具备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具有承担此项目相应资格的独立法人单位或可进行相关业务活动的工作机构。
取得主管司法局签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或《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通过年检。
专项资格条件:
三、报名方式
隐藏内容和项目联系方式仅VIP可见,请登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