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天府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资产担保债务融资工具专项法律顾问采购项目(第二次)比选公告/法律服务
项目名称: | 四川天府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资产担保债务融资工具专项法律顾问采购项目 | 项目编号: | SWUEECG2025057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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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法律服务 | 采购方式: | 比选公告 |
项目类型: | 服务类 | 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 | 2025-06-17 10:00 |
开标时间: | 2025-06-17 10:00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5-06-10 09:00 |
公示结束时间: | 2025-06-17 10:00 |
四川天府商业保理有限公司资产担保债务融资工具专项法律顾问采购
项目比选公告
四川天府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就四川天府商业保理有限公司资产担保债务融资工具专项法律顾问采购项目组织比选,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比选申请人参与本项目。
一、项目情况
1.项目名称:四川天府商业保理有限公司资产担保债务融资工具专项法律顾问采购项目。
2.比选人(项目业主):四川天府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3.项目简介:四川天府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拟选定1家服务机构,作为公司资产担保债务融资工具专项法律服务机构。
4.服务时间:自协议签订之日起至协议项下权利义务履行完毕止。
5.资金来源:企业自有资金,已落实。
6.服务内容: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的有关规定,为四川天府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提供资产担保债务融资工具专项法律服务(具体服务内容详见比选文件第五章)。
7.采购预算金额:首期不超过【20】万元,除首期外各期不超过【10】万元,储架项下总费用不超过【45】万元。
二、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二)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五)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比选申请人及其指派的服务人员(执业律师)近三年未曾遭受司法行政管理部门、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管局(银保监会)、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律师协会、中基协等有权部门/自律组织的行政处罚、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七)持有交易商协会会员证明;
(八)比选申请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九)比选申请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非法人机构则为主要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十)比选申请人截止至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
(十一)非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亲自参加投标的,授权代表须具备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授权;
(十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比选文件的获取方式
1.获取比选文件时间:2025年6月10日9:00至2025年6月16日17:00,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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