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医院管理法律顾问律所招标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名称:郑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医院管理法律顾问律所招标项目;
1.2项目编号:豫通力招【2025】第105号;
1.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1.4服务期限:二年,一年一签,每年合同到期经考核合格可续签;
1.5服务质量:满足采购人要求;
1.6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7预算金额: 100000元/年,最高限价:100000元/年;
1.8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二、采购内容:郑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法律顾问服务。
(具体参数内容和数量以磋商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为准。)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供应商须具有司法行政机关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项目负责律师须具有律师执业证书且执业年限不低于5年(含5年)。
2.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渠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查询渠道:"中国政府采购网");注:若响应文件递交当天查询到供应商有相关负面信息的,则该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供应商须在在响应文件中附网页查询结果并加盖公章,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日之后。
2.3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
2.4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四、获取采购文件
4.1 时间:2025年6月10日至2025年6月16日,每天上午0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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