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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拟申报债券项目法律意见书服务项目(二次)自行采购公告

  • 招标单位:泰安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 招标预算:自主报价

泰安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拟申报债券项目法律意见书服务项目(二次)自行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泰安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拟申报债券项目法律意见书服务项目(二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指定地点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6月12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DZR2025-75

项目名称:泰安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拟申报债券项目法律意见书服务项目(二次)

控制价:详见采购文件

采购方式:自行采购(竞争性谈判)

采购需求:泰安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拟申报债券项目法律意见书服务项目,具体详见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根据采购人要求执行。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司法行政机关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能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义务,能在国内合法提供采购内容及其相应的服务;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www.creditsd.gov.cn)、“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shixin.court.gov.cn)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6月6日至2025年6月10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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