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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海珠区凤和客村法律诉讼案件服务项目招标

  • 招标单位:广州市海珠区凤阳街凤和客村第二经济合作社
  • 招标预算:40万元

凤和客村第二经济合作社单次法律诉讼案件代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ZGH-2025-0035)
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广州市
一、招标条件
本凤和客村第二经济合作社单次法律诉讼案件代理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40万元,招标人为广州市海珠区凤阳街凤和客村第二经济合作社。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凤和客村第二经济合作社单次法律诉讼案件代理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凤和客村第二经济合作社单次法律诉讼案件代理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书面声明。
2.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书面声明。
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4.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且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5.领购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2.6.具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提供证书扫描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6月06日09时00分到2025年06月13日17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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