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决议撤销诉讼服务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JXZB2025-W2029)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西安市
一、招标条件
本长安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决议撤销诉讼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自筹资金27万元,招标人为长安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长安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决议撤销诉讼服务项目,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长安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决议撤销诉讼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长安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决议撤销诉讼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供应商须提供司法主管部门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2)供应商提供2023或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括审计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利润表),若供应商成立未满一个完整会计年度的,可提供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3)供应商提供近六个月内任意一期缴纳税收和社保的证明材料:
(4)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6月06日09时00分到2025年06月13日17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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