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益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5-2026年度专项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CG-202566011
采购项目名称:成都益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5-2026年度专项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比选
采购内容: 集团2025-2026年度专项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资金预算(元):100000
计划工期:12个月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基本资格要求
3.1.1 应答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注1: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比选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3.1.2 应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应答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应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比选项目应答。
3.1.3 应答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应答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应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比选项目应答。
3.1.4 应答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者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应答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应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比选项目应答。
3.1.5 应答人提供经审计的2024年度财务报表(如尚未完成或公布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4年度财务报表的,提供2023年度)。
3.1.6 应答人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中选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1.7 应答人须是经国家司法行政主管部门合法登记注册,并具备有效《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的律师事务所。
3.1.8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1)其他要求
3.2 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2.1应答人不得与本项目相关单位存在下列关联情形: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比选公正性;
(3)与本比选项目的其他应答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比选项目的其他应答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比选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3.2.2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被行业主管部门取消比选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1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选、严重违约等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月1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在近三年内(自2022年1月1日起)应答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0)被成都益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列入“供应商负面清单”的。
3.3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06-09 09:00:00 ~ 2025-06-11 17: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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