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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某单位专职法务服务询价公告(第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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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招标预算:自主报价

专职法务服务询价公告(第二次)

我单位因工作需要,现对专职法务服务采购进行公开询价。

一、服务内容

1、日常法律咨询与法律意见出具。

2、合同、协议的起草、审查与修订。

3、法律风险评估与合规管理。

4、诉讼/非诉事务处理。

5、法律培训与政策解读。

6、其他与法务相关的工作。

7、法务工作地点:六安市金安区佛子岭中路103号。

二、担任我单位法务工作人员的要求

1、派驻1名身体健康,熟悉地质矿产资源法律业务,具有15年以上律师执业经历的专职律师。

2、派驻的专职律师必须在我单位坐班工作,遵守我单位工作作息时间,实行钉钉打卡考勤,服务期间派驻人员不得换人,不得承接除了我单位及下属公司之外的其他案件。

3、法务专员属于律师事务所派遣我单位的劳务性质,与我单位没有劳动关系,工作期间食宿自理。

4、法务专员服务合同为一年,年末考核合格后可续签,总服务期限不超过3年。律师事务所收取服务费需开具税务发票。

三、投标人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律师事务所,持有合法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3、律师事务所设立时间不低于10年。

4、派驻人员需具备15年以上的律师执业经验,没有受过行政、纪律处分,信誉良好,无重大违法记录品行端正,具备一定的地质矿产常识,具有A证的专职执业律师资格。

、编制报价函要求

1、被询价供应商应就以上服务做出书面承诺,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派驻律师资格证、执业证。上述证照提供的复印件,由律师事务所加盖公章、主任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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