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首页 > 法律招标 > 详情

安庆市第四人民医院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

  • 招标单位:安庆市第四人民医院
  • 招标预算:1.2万元

 

安庆市第四人民医院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预算总价(元)

1

安庆市第四人民医院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

12000/年

 

服务期限:三年

合同签订:采用1+1+1模式,每年服务期满,经采购人年度考核合格后,与成交供应商续签采购合同(合同一年一签,约定内容三年内不变)。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根据工作需要,安庆市第四人民医院现决定通过公开采购方式对下述项目进行采购,欢迎有兴趣并符合采购要求的投标人前来参加,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内容

因原服务合同到期,现重新招标采购一家律师事务所为我院提供法律咨询和诉讼、仲裁、调解案件代理等服务,具体如下:

1.医院涉及的法律问题提供咨询意见,此种咨询既包括向医院提出口头处理意见,也包括向医院提出书面意见(法律意见书及律师函)供医院决策使用;

2.协助医院建立法律风险防范制度,并协助甲方实施该制度;

3.参与医院的重大项目谈判并提出法律意见,起草、修改、审查医院涉及的各种合同、协议等法律文书;

4.协助医院建立完善有关规章制度,提供法律方面的培训,具体培训形式以及内容由双方另行商议,但每年不低于两次;

5.为医院的行政行为提供法律建议和意见,使之符合法律规定;

6.就涉及院方的调解、仲裁和诉讼提供解决方案和建议;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4.投标人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投标人,不得确定为中标投标人:

(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重大违法记录和投标人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未满的。

、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61215时00分

隐藏内容和项目联系方式VIP可见,请登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