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2025-2026年(一年)项目类业务专项法律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深圳市振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委托,对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2025-2026年(一年)项目类业务专项法律服务项目 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诚邀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
1、交通银行编号:CGXM44399925050012;招标编号:0868-2546ZD435F
2、项目名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2025-2026年(一年)项目类业务专项法律服务项目
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4、招标内容:
(1)建立项目类业务专项法律服务库(项目类业务指银行依托核心企业信用,围绕产业链上下游真实交易场景,为普惠小微企业提供场景定制化金融服务或者为公司客户提供供应链创新融资服务和支付结算创新服务等,包括应收账款融资(如保理)、存货融资(含存货监管)、动产质押融资等。可能涉及的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业务合作协议、借款合同、差额补足协议、监管协议、质押合同、保理合同、信息处理授权书等),聘请律师就项目类业务提供法律审查等服务。。
(2)合同期限:一年
(3)中标人数量:3名
5、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国家司法行政机关准予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提供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扫描件,原件备查)。“总公司或者分公司(分所)只允许一家投标,不允许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分所参与投标的,必须提供总所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和分所的《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同时须提供由总所出具的愿为其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行为及其履约等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承诺函(格式自拟),分所与总所只能选择一家参与投标”;
(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当前未被列入交通银行供应商黑名单(指被交通银行作禁用或退库处理的供应商名单)(提供承诺函);
(3)投标人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当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有关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经营异常名录。(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根据评标需要,在评标现场对本条款的相关要求进行网络查询核实,并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查询情况予以评判)(提供承诺函);
(4)投标人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供承诺函);
(5)投标人须承诺,招标人在其本国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或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将依法承担全部责任(提供承诺函);
(6)投标人不将本项目招标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提供承诺函);
(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由其控股的子公司,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投标(提供承诺函);
(8)投标人必须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次招标;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
6、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自2025年06月06日09时00分起至2025年06月12日18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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