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建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池州建投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的委托,现对池州建投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清算解散选聘专项法律服务机构、财务审计机构、资产评估机构项目(二次)进行邀请竞争性谈判,现将项目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TZX20250528-1
2、项目名称:池州建投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清算解散选聘专项法律服务机构、财务审计机构、资产评估机构项目(二次)
3、项目单位:池州建投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
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5、采购需求:池州建投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清算组选聘专项法律服务机构、财务审计机构、资产评估机构,详见用户需求书
7、最高限价:35万元
8、标段(包别)划分:1个包别
9、服务期:除池州建投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正式终止文件外要求外,不得以任何理由终止本项目的服务,否则招标人将不予支付任何合同价款且可追究投标人造成的损失
二、供应商资格
1、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
2、须具有有效的司法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3、须具有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4、须具备国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资产评估备案文件(依据各省政策提供)
5、在信用中国官网(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不能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提供信用中国官网下载的信用信息报告,至少包含首页和公共信用信息概览;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6、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投标供应商(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在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没有行贿行为记录(投标截止之日起前三年)(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3家,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持有司法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成员承担。
9、本项目仅接受采购人邀请的供应商(或供应商自行组成的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
三、领取谈判文件办法
1、谈判文件领取时间:2025年06月05日起至2025年06月10日17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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