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2025-YW-02463-01
2.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项目预算金额:根据实际提供服务数量确定
5.采购需求:选取供应商为采购人提供法律顾问服务工作,委派执业年限 5
年以上的主办律师担任法律顾问,负责具体法律顾问业务,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更换,具体详见磋商文件采购需求。
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起 1 年。(合同届满 30 日前,如双方对合同届满后继续履行原合同均无异议,合同有效期延长 1 年,但合同服务总期限不超过 3 年。)
7.质量要求:合格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是■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须同时满足)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小微企业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
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本项目是否接受分支机构参与响应:□是■否;
3.2 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否□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
得作为承接主体;
3.3 其他特定资格要求: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6月5日至2025年6月16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 12:0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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