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第一粮油食品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CG-202564027
采购项目名称:成都市第一粮油食品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比选
采购内容:
1.项目概况:
1.1项目背景:本项目共1个包,拟采购1家服务单位为成都市第一粮油食品有限公司及其代管企业成都市红星军粮供应有限公司2家公司提供1年的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1.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3服务期限:1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服务范围 为采购人及其代管企业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资料审核、合同审核、商务谈判、合规管理、诉讼评估、法律咨询、普法培训。解答采购人在日常经营业务中的相关法律咨询,草拟、审查、修改日常经营业务中所涉及的各类合同、法律文书、规范性文件;对管理制度提出指导性意见,对公司制度进行合规审查和提出合规建议。为采购人的日常运行管理,重大的决策、措施,制定的文件等提供法律咨询意见,并进行合法性审查,根据采购人的实际需要出具法律意见书;辅助参与采购人的重大决策或重大项目的前期调研和初步论证工作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根据采购人需要,参与商业谈判和受邀参加相关内部会议,就涉及的相关问题提供现场法律咨询服务,或就涉及的相关重大问题提供专业法律意见;协助采购人处理重大涉法、涉诉、涉访、涉稳事务等各类纠纷,接受采购人委托与相关单位及个人交涉、发表声明;并视具体情况及严重程度针对性的提出书面法律意见和建议,供企业决策层参考。根据采购人需要,提供现场坐班法律咨询服务以及其他现场服务。
2.1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2 本项目最高应答限价:10.5万元(含)。其中,成都市第一粮油食品有限公司最高应答限价7.5万(含),成都市红星军粮供应有限公司最高应答限价3万(含)。
资金预算(元):105000
计划工期:2025年7月1日-2026年6月30日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 基本资格要求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 应答人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中选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1.6经国家司法行政主管部门合法登记注册,具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1.7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1.8 应答人不得担任成都益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2025年6月27日-2026年6月26日)。
2 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2.1应答人不得与本项目相关单位存在下列关联情形: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比选公正性;
(3)与本比选项目的其他应答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比选项目的其他应答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2.2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被行业主管部门取消比选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6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选、严重违约等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6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6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在近三年内(自【2022年6月1日】起)应答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0)被成都益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列入“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1)被成都益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列入【法律】服务“供应商黑名单”的。
(12)被采购人上级单位列入违规违法中介机构清单(第一批)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06-06 09:00:00 ~ 2025-06-11 17:00:00
隐藏内容和项目联系方式仅VIP可见,请登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