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中医院法律顾问服务项目市场调研公告
为规范和加强医院法治建设工作,提升依法治院能力,维护医院合法权益,拟采购法律顾问服务项目,现将有关公告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福州市中医院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服务期两年。
(二)服务要求
1.服从医院统一管理 , 24小时内响应医院 涉法涉诉相关业务问题。
2.参与各类医院规章制度起草、论证、征求意见。
3.参与各类合同(协议)起草、审核,并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
4.参与研判医院受理的信访事项、信访接待,为处置信访问题提供法律意见;参与医院医疗纠纷调解工作。
5.为医院做重大决策提供合法性审核。
6.接受医院委托,向医院以外的其他民事主体出具《律师意见函》《催告函》等文件,以法律顾问身份出面交涉,维护医院合法权益。
7.优先代理医院诉讼案件,诉讼费用按照案件标的另计,不含在本次服务费中。
8.每年度开展上门走访。
9.每年度为医院至少开展两次法制宣传活动。
10.建立年度法律顾问工作记录档案(含考评表、工作明细和工作总结)。
二、报名需提供资料
(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成立的律师事务所且年检合格。
(二)执业律师数量、素质在行业内具有领先规模,执业律师均具有良好的教育背景和执业道德,并提供律师执业证明。
(三)律师事务所连续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受司法行政部门行政处罚。
(四)为医院提供医疗法律服务的律师团队应曾为福州医疗机构提供过类似服务。
(五)律师团队为医院提供医疗卫生法律服务的律师熟悉医疗卫生行政法规。
(六)报名需提供: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正副本)、法人证(正副本)、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开户许可证、 授权书、法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资料需加盖公章。
三、报名方式
隐藏内容和项目联系方式仅VIP可见,请登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