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比公告(用于公开询比资格后审)
本询比项目为中国电信南通分公司2025年-2027年法律顾问和案件代理服务(第二次)(项目编号:【2025】JS09427),采购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中通服网盈科技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本项目为集中采购,本项目为中国电信南通分公司2025年-2027年法律顾问和案件代理服务(第二次),具体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1.2 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1)项目情况:本项目为中国电信提供法律顾问和案件代理服务,诉讼案件代理费用拟按照《关于明确我省律师服务收费试行标准的通知》苏价费【2017】113号文件中收费标准报折扣。最终结算价=按照苏价费【2017】113号文中收费标准项的区间最低值*统一折扣(%) ,按实际发生情况结算,不发生不结算。采购详细服务要求见技术规范书。
(2)项目预算:项目预算金额为192万元(含税),其中案件代理费用180万元(含税),其余为一般性法律事项固定咨询费20000元/年,共计12万元(含税)
(3)实施地点:南通
(4)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标准和中国电信相关规范要求
(5) ★服务期:贰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6)是否划分标包:不划分标包
(7)成交人数量:本项目成交人数量为3个,份额如下
成交人数量(N) |
成交人排名 |
份额划分 |
份额 |
案件代理费用180万元(含税)分配后预估金额(万元) |
12万元(含税)一般性法律事项咨询费固定金额 |
3名成交人 |
第1名 |
份额1 |
50% |
90 |
4万元/2年 |
第2名 |
份额2 |
30% |
54 |
4万元/2年 |
|
第3名 |
份额3 |
20% |
36 |
4万元/2年 |
采购品类:
序号 |
采购内容 |
规格型号 |
数量 |
1 |
咨询服务 |
CP01731 |
/ |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应答折扣限价,案件代理费用最高含税折扣限价为50%(非下浮率),应答人报价超过最高含税折扣限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应答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询比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应答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应答人需提供有效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司法部门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或《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1.2应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应答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应答。符合本项规定,并在询比文件中填写完整的《供应商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2.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符合本项规定,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2.1.4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答人须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或者承诺成交后开具符合甲方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国家税务机关出具的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或国家税务总局电子税务局官网查询截图加盖单位公章或提供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
2.1.5业绩要求:应答人须具备承担本次项目的能力,提供自2022年1月1日以来(单项合同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框架合同以发票时间为准)签订的与本项目相关的业绩合同,满足以下要求
(1)单项合同累计总金额或框架合同下累计订单金额不少于50万元人民币;(业绩金额仅计算企业常年顾问费,提供业绩时须注明顾问费金额)
(2)业绩合同须明确包含以下服务:
企业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需包含合同审查、法律咨询等常规服务条款);
如为单项合同,须提供合同文本关键页以及对应增值税发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关键页内容须含合同首页、合同签章页、金额页);
如为框架合同,须提供合同文本关键页以及对应增值税发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关键页内容须含合同首页、合同签章页、金额页)
(实际合同金额以发票累计金额为准,开票日期应符合逻辑,允许遮掩详细单价和数量,但需保留总价文字)
2.1.6人员要求:
(1)团队配置:应答人应组建不少于3人的律师团队,其中:
主办律师1名:具有5年及以上执业经验(以律师执业证首次发证日期计算)
协办律师2名:具有3年及以上执业经验(以律师执业证首次发证日期计算)
(2)资质要求:
所有团队成员近3年(2022年1月1日至今)无司法行政机关处罚记录、无行业处分记录等,未发生过律师执业责任事故、安全事故;
最近3个执业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
(3)证明材料:
律师清单(包含姓名、身份证号、执业证号、从业年限等内容);
相关人员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团队律师合法有效的律师执业证复印件(需体现职业证号、年度考核盖章页);
司法部门官网或"全国律师诚信信息公示平台"完整查询截图(含奖惩记录、考核结果)。
若执业年限中出现中断等情形的,需提供情况说明及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若发现隐瞒中断或捏造执业记录,取消应答资格并依法追责。)
应答人须提供项目服务承诺函,承诺服务期内投入本项目且不更换主办律师,并保证在服务期内及结束后一年内不得担任甲方竞业单位(以甲方书面清单为准)的法律顾问,违者承担违约责任(包括赔偿、解约及列入黑名单)
2.1.7本地服务要求:应答人须在南通本地设有服务机构或承诺成交后一个月内在南通本地设立服务机构且办公场所租期至少到本项目服务期满之后,须提供自有服务机构房产证明文件或提供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
2.1.8承诺书:应答人须承诺,合同签订时须如实填报《中国电信江苏公司供应商单位法人、股东、监事信息表》、《供应商关键人员重要亲属在江苏电信工作信息登记表》。不得瞒报误报、弄虚作假,须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
2.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 [响应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 [响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 [响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7) 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 询比文件的获取
4.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请于 2025 年 06 月 05 日 至 2025 年 06 月 09 日,向采购代理机构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询比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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