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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市城投宜居置业有限公司以购代建楼盘诉讼法律服务项目招标

  • 招标单位:河池市城投宜居置业有限公司
  • 招标预算:6万元

河池市城投宜居置业有限公司以购代建楼盘诉讼法律服务单位采购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公司拟聘请律师事务所就公司以购代建楼盘逾期交房等合同纠纷事项提供法律诉讼服务,欢迎获得邀请的律师事务所参加竞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项目名称: 河池市城投宜居置业有限公司以购代建楼盘诉讼法律服务
二、 项目编号: HCCT2025018号
三、 工程概况: 公司于2016年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采购了11个楼盘共计1026套房源作为棚改安置房。一部分楼盘至今未能通过综合验,部分楼盘虽已通过综合验收,但开放商未按照合同约定结算面积差及配合办理合同网签备案等存在严重违约行为。公司拟聘请律师事务所就以购代建楼盘合同纠纷提供专业法律诉讼服务。
四、采购服务内容、 工期及 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
(1)服务内容
1.1提供专业法律诉讼服务。包括草拟、审查法律文书,代理一审、二审、再审、执行并直至甲方回收全部债权止等法律事务,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等包含且不仅限于上述内容。
1.2提供与案件有关的协调服务及日常法律服务。
(2) 服务期限: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甲方回收全部债权止。
(3) 服务费用 及支付方式
3.1本次委托法律诉讼律师服务费采购上限控制价为人民币陆万零玖百元整(¥60900.00元);
3.2竞标人的报价应包括完成本次采购诉讼法律服务内容范围内全部工作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仅限于诉讼过程中发生的律师全部交通、住宿、差旅费、税费、通讯、办公等费用】。
3.3其他费用的负担
乙方律师办理甲方委托事项所发生的下列费用,应由甲方承担:
3.3.1相关行政、司法、鉴定、公证等部门收取的鉴定费用、评估费用、办案费用等:
3.3.2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他费用。
3.4预付款:
甲方于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5日内,向乙方预付合同金额的60%作为诉讼经费,剩余合同金额的40%,待乙方完成案件的诉讼代理取一审判决书后一次性结清。
五、服务成果确认: 完成庭审程序并取得一审判决书。
六、 竞标人资格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并在人员、技术、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二)供应商须具有经司法行政部门批准设立并合法存续,具有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并正常进行年度考核;
(三)项目负责人及法律顾问团队要求:项目负责人具有律师执业资格证,法律顾问团队人数不得少于3人,且是本单位人员;
(四)竞标单位近三年没有违法、违规及处于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期限内。
七、 中标人确定办法
(一)有效报价:0<合计报价<60900.00元为有效报价;
(二)确定中标人:采用最低价法确定,合计报价最低的为中标人,如出现同等最低报价的,则以抽签的方式确定;
(三)不在有效报价范围内的作废标处理;
(四)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八、报价文件按以下资料提交
(一)报价表;
(二)法定代表人递交文件,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为授权委托人递交文件,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五)拟投入人员名单、身份复印件、执业证书复印件、社保信息等;
注:以上资料每页需加盖公章,然后装订成册加盖骑缝,报价文件需用文件袋密封后加盖公章,不按编制要求编制的报价文件无效。
九、报价 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必须以密封形式于2025年6月 10 日17:00时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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