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生态环境局三河市分局律师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廊坊市生态环境局三河市分局律师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以现场形式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6月18日上午9: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HHB-001
2.项目名称:廊坊市生态环境局三河市分局律师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预算:小写:68800.00元 大写:陆万捌仟捌佰元整
5.采购需求:局机关办公业务产生的司法活动律师咨询服务。
具体服务内容:
(1)提供有关日常执法监管事务的法律意见,解答法律咨询,根据需要出具法律意见书、建议书。
(2)为重大决策提供书面形式的法律意见和建议,提供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据。
(3)审查、修改合同及有关法律文书;审核相关法律文件。
(4)按照需要对工作人员进行法制教育培训。
(5)按照甲方需要,就有关问题出具法律意见书、律师见证书和发表律师声明等法律文书。
(6)参加案审会,提供法律意见或建议,并对案审环节进行把关。
(7)经双方协商的其他法律事务。
6.服务期限:2025年6月28日至2026年6月27日。
7.资金性质:财政资金。
二、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以下材料:
供应商应当遵守我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和本项目所需的特定条件,具体为: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财务状况、社会保障资金和税收缴纳无不良记录承诺函(格式自拟);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以开标当天查询为准)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7、具备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06月04日至2025年06月10日止,每天上午8:30至12:00时,下午13:30至17:3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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