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明区环境卫生管理站 2025年法律咨询服务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GZZC-2025ZC-3-102
2、项目名称:南明区环境卫生管理站2025年法律咨询服务项目
3、预算金额:壹拾伍万元整(¥:150000.00元)
4、最高投标限价:壹拾伍万元整(¥:150000.00元)
5、采购需求:本项目为南明区环境卫生管理站2025年法律咨询服务项目项目,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6、合同履行期限:具体双方合同中约定。
7、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本项目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如下:
供应商属于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资料。
1.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体要求: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体要求:供应商是法人的,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并提供会计师事务所的营业执照及执业证书)或提供基本开户(基本存款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2024年6月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具体要求: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格式自拟,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具体要求:提供2024年06月起至今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材料(成立未满三个月的投标供应商提供自成立以来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材料),依法不缴纳社保及免税的投标供应商提供由社保部门及税务机关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文件详见投标文件范本);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投标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二)、本项目所需特殊行业资质或要求:
供应商须具备通过年检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三)、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四)、本项目 是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三、获取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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